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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赋讲坛”关于赋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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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 由 水儿 周一 三月 03, 2014 2:00 pm

一、有关于赋文的一些术语
       题:
1,        骈文、骈赋、律赋、散体赋、文体赋的名词解释(初探)
2,        骈文、骈赋、律赋、散体赋、文体赋的一些流变关系(初探)
3,        骈赋、律赋句式的分类与举例说明(壮、紧、长、隔、漫、引发等句式的详说)
关键词组: 散体赋与文体赋的区别  律赋不能与八股文划等号  赋体的划分  骈律赋的句式
一、      赋的体式及其划分
关于“骈文、骈赋、律赋、散体赋、文体赋”这些名词的一些具体解释,其实“百度”一下亦就大体知道了,这里就不再重复。我一一去看过,按“百度”词条对以上名词的解释,除开对于“律赋”的定性问题,我个人觉得大体是正确的。现在要简略说明的是:“骈文”属于“非韵文”的一种,不需要押韵。“骈赋”是韵文的一种,要押韵。而散体赋与文体赋虽然区别不是很大,但在传承上,在出现的时间先后及用韵上还是有一些区别。散体赋要早于文体赋,散体赋的发端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其后的“汉大赋”继承了其精华并发扬光大。而文体赋发端在唐(受古文运动影响),至宋由欧阳修、苏轼等推向巅峰。散体赋的源头与楚辞关系颇大,至今常将“辞赋”并称。而其中的这个“赋”,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就是指的 “散体赋”。
关于赋体的划分,亦有一些不同的说法。但皆是按时间顺序来区分的(因散赋与文赋皆有属于半韵文的共同点,常被归于一大类)。有划分为“骚赋、汉赋、俳赋、律赋、散文体赋”的,亦有不把“骚体赋”列入的。亦有将“骚体赋、汉赋、散体赋”归简为“古赋”,分为“古赋、骈赋、律赋、文赋”的。不管怎么划分,这都不是有关于赋的重点。
二、赋体的流变关系初探
在用韵方面,因六朝以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韵书,故许多散体赋,包括汉赋的用韵无法考证落实到细节,亦很难规范总结。而唐发端的文体赋,虽然用韵句子不多,但大多可详考至韵部上。而在其他一些细节上,散体赋在使用对偶句时,因当时“四声”未被发现,亦没有发现“四声”之后而随之出现的声律规范——“八病说”。故散体赋在对偶的声韵部分上显得比较随意。而唐宋文体赋的大部分作者,都是深通“四声”音律的,故在使用对偶句时,都比较规范,虽然文体赋的对偶句不多、不占主流。
另就是百度词条对于“律赋”的一些看法,我不赞同。按“百度”的说法,“清代是律的创作高峰期”是正确的,清代留下的律赋作品有一万多篇,此论正确。但是说“清代在律赋的成就上超过历代”就不值得相信。作品数量不能与艺术成就化等号。而我认为律赋成就的巅峰时期在唐宋。这问题要论证开来,非数万字不可,这里暂时不表,对于这方面感兴趣的朋友,我们可以后再开主帖讨论。
而对于律赋的定性,“百度”词条有误。按其说法是——“律赋格律已超出汉语文字音韵本身特点所属的形式美,近于文字游戏。与明、清八股文类同,不过是唐、宋文人进仕谋官的敲门砖,几无文学艺术价值。”要说律赋虽然有一个“律”字,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如同近体诗那样的,严格要求到每个字都有平仄规定的格律上去。连唐时出现的一些指导律赋创作细节的书籍,如“赋谱”等等,皆是在律赋的结构、句法、章法、用韵上加以阐释而已。没有说开篇你这句的平仄应该如何如何,接下来这句的平仄应该怎样怎样。一篇数百字的文章,岂有可能有如此死板的做法?律赋不是近体诗与词,没有严格的平仄谱。所有的,只是遵循声韵规律的一些平仄规定,如“节奏点”的平仄要相对,句中平仄要符合汉语言声律特点等等。而这些通用的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骈偶的文体。
在近、当代一些研究骈体句的学者,为了阐述节奏点平仄而划分了一些如同律诗的凡例出来,这其实是将问题搞复杂了。学习骈句平仄,只要掌握了汉语的音律要点与骈偶句的阅读节奏特点,一切都自然而然地掌握了,没必要搞一些类似于“教条”的平仄谱,这样反让人觉得骈偶句很复杂、很神秘。古人启蒙皆是从文字的声韵学(谓之小学)起步,然后经过诗词格律学再到赋文,所以根本没有必要去编写专门针对于骈偶句的平仄规定,只是需要区分律诗句式与骈偶句式的阅读节奏就可以了。既如此,我们所需要知道的就是——律赋的“律”与律诗的“律”是有区别的。
而所谓的“近于文字游戏。与明、清八股文类同”,这样的说法带有明显的政治味道。律赋虽然在唐宋用于科考取士,这一点与“八股文”相比,只是其功用相同而已,但就艺术高度与考试取向皆不可同日而语。八股文只在“四书五经”中取题,并且“破题”应该是多少句,“起讲”应该是多少句,是应该用排偶还是散句,从文章结构到每一句应该用什么句式都有一些强制性或半强制性的规定。甚至取意与体制,亦限制只能是 “代古圣立言”。这样的规定,自然不合道理。而律赋的取材非常广泛,如唐贞元科出题“日五色”,宋殿试曾出题“藏珠于渊”“郭子仪单骑见虏”等等。出题覆盖面大,不仅仅限与“经”。从这个角度来看,八股文考生只要熟读“四书五经”,不读历史或只读先秦史,不学子集,皆有较大的取中机会。而律赋不然,不读“经”,不能明理立意。不读历代史书,不能取典故,如不读史书,你恐怕连“郭子仪单骑见虏”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怎么作赋?不读“子集”类,如何广博见闻、取辞炼句?如何让字句生辉?如何在同题作赋的情况下,脱颖而出?这就要求考生要有比较全面的知识才可。特别是历史类,读历史知前车之鉴,而知前车之鉴的人,正是国家所需要的治国栋梁。
  正是律赋符合国家取士标准,所以在王安石时期,当他废除诗赋(诗通常考五言排律,赋即考律赋)取士的制度,改试五经策论时。苏东坡可是深恶痛绝,曾上奏说:“。。。自诗赋取士,得名臣无数,今何必欲废之。。。”之类的话。
八股文是无韵的,而律赋是韵文类。也就是说,这对于考生的韵律知识要求亦不同。从文学艺术角度来看,国家对于“非韵文”的长期支持,或许亦连带导致明清诗词的发展滞后。对于这方面的探讨,暂不表。若有兴趣可另帖详说。
  律赋定韵,定篇幅长短(通常300—400间),是为了考试后统一评审标准。虽然是大弊病,但是从公平考试的目的来说,是有可取的。八股文到清代,常有富族延请“猜题高手”自四书中估题,得七八题目,然后请人作好让子弟熟背,这样去应考,竟然常有得手者。而律赋出题取材广泛,极难猜中,并且就算蒙对了,你不可能连八字题韵都猜的出,而律赋是以题韵定韵的,那就是说,事先作好赋去考试的情况几乎不可能得手。这样的比试就需要真才实学了。
  律赋与八股文是有一定的传承关系。主要表现在为评审方便而做出的一些限制上,但八股文在这个“目的”上已经发展到近乎变态的地步。而唐宋律赋除了限韵,限长度,要求声律和谐之外,其他并无大的限制,作者仍然有较大的发挥空间。若是因为这个原因就将两者列为一谈,是错误的。
容易让人将两者混为一谈的是,因为律赋在场试中多用八韵,而一些律赋指导书籍,如《赋谱》将律赋的章法归纳为四段,既“头、项、腹、尾”,而又将其中的“腹”细分为5段,既“胸、上腹、中腹、下腹、腰” 这样合起来就是八段。一些士子采用了这样的分段法,一段一韵,八段成而八韵毕,一篇律赋也就告成了。但这只是章法上一些建议性安排,只是属于追求艺术完善的范畴。与八股文的“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这样的强制性规定,性质大不同。再由于一些人因为律赋也有“破题、承题”的讲究,而将其于八股文混淆。其实律赋的“破题、承题”是受太宗皇帝“文以世用”的影响,不重铺陈,篇幅短小而造成的。讲究开篇“破题承意”,现在看来,一篇300多字的赋,这样安排章节,其实是最合理的办法。若用“虚法铺陈”开篇,极难主题鲜明、深契要旨。所以律赋的所谓“破题”,是建立在怎样让短小赋体更加章法完美的基础上的,与八股文的“破题”虽有“启其先”的关系,但无“祸其后”的责任。而八股文的“破题”,规矩太多太死板机械,已完全背离律赋讲究“破题”的初衷。
  况且唐宋律赋在“对偶”句式上的贡献,是不容忽视的。律赋的几种常用句式,既吸收了六朝4,6句的精华,又衍生出了不少。自唐律赋以后,无论是骈文还是骈赋,凡要用到骈句的,无不以其句式为宗。而这种文学技术上的贡献,是八股文所没有的。至于律赋句式方面的细节,即后帖将有详细论述。
  明清许多八股文人,一旦中进士之后,终身便不再作八股。而律赋在唐宋往往伴随读书人的一生。到明清虽然不考律赋,但明清律赋的创作,在数量上依然到达了历史高峰期,这说明两者的文学生命力,完全不在一个量级上。当然,这里只是就两种文体而进行泛比,不关系到某些明清博古通学的名家。不管在那种考试体制下,总是会有一些超越考试体制弊端的大才。
  而另外需要正视的问题是,律赋愈往后规矩愈复杂。至清代,确实有近乎“文字游戏”的味道。那时期的律赋甚至常将题韵字强制放于每一段的末尾,完全不顾忌“顺乎文气”的作文要领。这一后来的弊病,直接导致了近代人对于律赋的偏颇认识,而将其当着一种彻头彻尾的“枷锁文体”。而一些当代的学者,亦有认为这才是律赋正格的看法,并且一些人甚至身体力行地重拾这些“弊病”。从做学问的角度看,这是极不严谨也不负责的。所以我觉得律赋在清代虽然数量庞大,但是就文学艺术的角度来说,反是一种倒退。至于清代何以“弃明宗而发新弊”?这个问题的原因很多,其中与政府不再“正科”用律赋取士有莫大关系,此点这里暂不表。
  所以说,将律赋不加区分地定性为八股文一类,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一种说法。至少可以说,将唐宋时期的律赋与八股同归,是学术上的一个严重错误。就我个人来说,虽然极钦佩唐宋人对于律赋技法的贡献,但是对于其“题韵”的规定始终觉得应该抛弃。因为我们现在已经没有科考制度,不需要靠限韵来方便检阅了。既然如此,我们又何必再多此一举呢?所以至今我都没有作过,也没有想过去作一篇真正意义上的“律赋”,但这并不妨碍我从律赋中吸取技法营养。
  骈文、骈赋、律赋的叫法,其实是后人赋予的。骈文在六朝发端,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亦叫“骈俪文”或“4、6文”。至清,因主要以骈偶句成文,方有了“骈体文”这个名称,而“骈文”是“骈体文”的简称。这个称谓一直沿用到今。骈赋同样在六朝发端,初期多称俳赋。按《梅山塾教钞》的记载,到唐宋元,黔蜀一代仍常以“4、6韵”呼之,以区别“4、6文”。比较广泛地使用骈赋这个名称,大抵与骈文在同一时期。“律赋”发端与初唐,当时称为‘甲赋’或者‘新体’,“甲”是科甲之意,亦叫“场试赋”“新体赋”的叫法是为了与俳赋区分开来,大抵在北宋,才开始有了“律赋”的称谓而沿用至今。其实名称只是个代指,只要是大家都知道这个称谓所特定指向的文体,就没有必要一定照按时代先后顺序来加以区分。若一定要把清代以前的骈文叫“4,6文”,把清代以后的才叫骈文,那就太迂腐了。
二:骈文、骈赋、律赋、散体、文体赋的一些流变关系(初探)
赋的起源浅说
  赋的流变关系到赋的起源。赋的来源大抵3种说法,有说是源于“古诗”,所谓赋者,古诗之流也。这个“古诗”,是指《诗经》。也有说赋源自楚辞的。这是两种比较主要的说法。另也有说赋源自先秦散文的。其实无论那一种说法,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赋者,古诗之流也”的说法来源于《汉书》,而赞同赋起源于楚辞的刘勰是六朝的人。而在这两个时代,赋体的演变还没有终止,还处在发展阶段。所以在这时下结论是有片面性的。对于这些有争议的说法,这里不做详考,仅就传承关系比较明显的“骈赋”“律赋”“文体赋”做些考据。
① 骈赋骈文的音律流变。
以偶对为文的手法,其源起可以追溯到前秦文。那时期已可以见早期偶对的文字形式。如《道德经》中的“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涤除玄览,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为乎?天门开阖,能为雌乎? 明白四达,能无知乎?” 《论语》的“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大学》的 “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从这些经典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早期的“偶”句形式。需要重视的是,后期成熟骈句的阅读节奏与这些早期“偶”句的节奏非常接近。如“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并且骈文骈赋乃至律赋中有关段“提引”、句“引发”的部分,如“是故、然则、若夫、而后、于是”等等词语,无疑皆是直借或鉴变于这些前秦文章。可以这样推断:赋,确实与前秦文的句式与阅读习惯有莫大干系。若说赋的比兴铺陈出自《诗》与《楚辞》的话,那其句式则与先秦文有大关系。
  但要达到后世所公认意义上的“骈偶”,需要有相对规范的韵书做基础。因为没有韵书,实无法在一个统一的层面上规范音律。我国家的音韵体系大抵分为“上古音系,中古音系,近古音系”。而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中古音系”。反切注音法的出现是“中古音系”的发端,其代表为《切韵》。而反切注音虽在东汉末初见端倪,但真正“大行”是在六朝,成熟在隋朝。而在反切、四声出现之前的时期,则归为“上古音系”。那时因为缺少科学而准确的注音方法,四声未全,上古音系汉语的声调到底有几类,至今尚无定论。如《说文》《字林》之类,只是区别形体字意。也就是说,在六朝出现“反切注音法”与发现“平上去入”之前,是不可能在“声律”上做到“偶对”的,大不了只能按字意偶对。实事上,汉赋的偶对也确实是如此。
  而后的,真正与文学创作挂钩与有关声韵规范的《声类》《韵集》《四声切韵》之类初级韵书的出现,才是点燃了“音律”对偶的火种。 “四声”被归纳,随后“八病”说的兴起,让整个六朝时代的文学为之沸腾,真正意义上的骈文骈赋便正式出场了。那时期的文人,几乎无人不写骈文或骈赋。但由于那时期的韵书多且杂乱,如《声韵》《四声韵林》《韵集》《文章音韵》《五音韵》《群玉典韵》《韵略》《音谱》《四声指归》《四声切韵》等等,竟不下10数种之多。这些韵书的具体内容到后面几乎全部失传,故要想将六朝骈文骈赋考证到具体的部分上去,是不现实的。加之六朝只是“音律”发展的萌芽阶段,故那时期的骈文与骈赋虽已具备平仄与韵律上的基本要求,但离完善与真正规范还差一步。由声律的规范,到4,6句式的规范, 六朝奠定了骈文与骈赋的句式基础。
  一直到隋朝,陆法言的《切韵》出现之后,很快终结了六朝“有韵并杂”的现象。《切韵》是有划时代意义的,既承六朝之先声,亦启千年之后调。随之其后的《唐韵》《广韵》及后的《集韵》与《平水韵》等等莫不是根据《切韵》而来。《切韵》的出现,开启了真正的“格律”时代。我们可以看出这样的关系,韵书越规范,音律上亦越规范。
② 律赋与骈赋的关系。
毫无疑问,律赋与骈赋有传承关系。律赋大抵出现在初唐,最早期的律赋已不可考,目前所见的最早的是王勃的律赋作品《寒梧栖凤赋》,其题韵字(也就是限韵字)是“孤清夜月”——即按这四字的韵部用韵,并且这四字亦必须使用在韵上。通篇赋仅仅200多字。这样既限了韵,又篇幅短小,且属对工切的赋,对于初唐人来说,是一种全新的文学体裁。王勃的这篇律赋作品,虽然在音律上比六朝骈赋大为规范,但其句式还是以“4, 6”为主。另一些句子已见散文倾向(中唐后归纳为“漫句”)。
  虽然律赋与骈赋有传承关系,但后代人论赋体划分时,皆无一例外地将律赋与骈赋分述别论。考其原因无非有三。其一是体例上,律赋有限韵的特点。其二是唐人对于骈赋的句式加以了开拓,并为句式的划分与使用找到了声律理论。其三是立意主旨上强调“为世所用”。所以说,无论是研究学者也好,还是初学者也罢,皆是将骈赋与律赋区分开来加以研究学习的。并且唐以后的骈赋与骈文,其声律与句式,非常明显地吸取了律赋的一些优点。其实是相互交叉影响的。
③ 文体赋的一些浅说
文体赋的发端是受唐“古文运动”的影响,这点几是公论。由于唐时韵书与音律学已经成熟,所以文体赋在需要使用骈偶的句法上要比散体赋规范些。而整体上来说,带有浓郁的前秦散章风骨。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一些汉赋手法。比如设问作答,但是却比汉赋要灵活许多。所谓文无常式,所以若一定要将文体赋划一个大框框小框框出来的话,反到是一种“狭曲”了。
三:骈赋、律赋句式的分类与举例说明(壮、紧、隔、长、漫、引发等句式的详说)
骈赋,骈文,律赋的基本句式是四言与六言(简称4,6),及后衍生出来的如“三五七八九言句”等等,皆是4,6为基础。早期的骈赋文,最常用的是4,6言,其余如“三,五,7”言虽也使用,但少见理论述说与归纳总结。尤其是5,7言的单句,尚在5,7言诗句与骈句的节奏上求索。六朝时期有一种赋叫“诗体赋”,即大量使用了5,7言诗的节奏,不过这样的探索式的行动,终究没有形成主流。六朝以后,唐宋时期的骈赋文,已极少见此类作品。而是在使用“5,7”言时,在“4,6”句的基础上增加虚词而得5,7言。至此,骈律赋骈文所使用的对偶句,与诗的对偶句,在阅读节奏上,亦然泾渭分明,各成体系。

所以,这里仅就唐中期后得以归纳的,使用在骈文与赋上的句式加以说明并举例。为了更好地说明问题,以下所引用的例句,皆取于唐宋赋而不引用当代作品。

其具体归纳为:壮、紧、长、隔、漫、发送。六大类
壮:三字成句相对偶者。例句:
1.由是变黛色,涵碧虚”——王起《墨池赋》
2,“尔其顺元辰,体乾德。”——陆贽《冬至日陪位听太和乐赋》
3,“所以殄凶器,降嘉生”——裴度《铸剑戟为农器赋》
4,“士有阅简策,尚专精”——蒋防《萤光照字赋》
5,“乃举多士,命有司”——白居易《赋赋》
注:壮句的使用,通常需辅以引发、承接及过渡词语。如“由是、尔其、所以、士有、乃”即是此类。按旧塾的说法,“壮句”气紧促,若赋,则落韵密,宜在关窍处,忌多。也就是说,常在需要简短有力的说明或肯定时,常用“壮”句。
紧:四字成句相对偶者。例句:
1,“德动天鉴,祥开日华”——李程《曰五色赋》
2,“书编百氏,病载千名”——陆龟蒙《中酒赋》

3,“空极宵梦,宁逢晓妆”——黄滔《明皇回驾经马嵬赋》
注:所谓“紧”,亦是与“壮”相对而言。“紧句”是4,6常式之一,使用非常普遍,这里不再多举例。“紧句”在一篇骈律赋或骈文中,既可用与开篇发端,亦可以使用于任何段落,无定式。唯连用过多而易见“呆滞”气。
长:五至九字成句相对偶者。例句:
1        “偶圣则呈祥,逢昏则显咎”——郑锡《日中有王字赋》
2        “倬元圣而纬天,烁灵符之在日”——
郑锡 《日中有王字赋》

3        “丽碧霄以增媚,捧金乌而徐飞”——
滕迈 《庆云抱日赋》

4        “阁道蛇横于曲渚,骊珠蚌剖乎浅濑”——路肇《天河赋》
5        “奔注肯随於川渎,高明自贯於日星”——同上
6        “当翠辇黄屋之方行,见金枝玉叶之可数”——
元稹《郊天日五色祥云赋》

7        “羽盖凝而轩皇暂驻,风马驾而王母欲前”——
同上

8        “上下逦迤而九疑失翠,旁侧参差而五岭迷烟”——王《芙蓉峰赋》
注:长句通常在5-9字之间,这是唐宋人经过长期总结而来的经验之谈。一句之中,若长过于九字,则难通读。这是符合汉语发音特点及大多数汉人的“蕴气”多寡的。若需要表达更深的意思而必须增加长度时,通常就变为使用“隔句”了。当然,事无绝对,唐宋赋亦有“长句”超过9字而到10字或11字的,如元稹苟顺夫人理之父子君臣,安知夫云物之赤黄苍黑”这样的长骈句,但这样的句子通常需要更多的虚词来调和“蕴气”,如这句的“夫”与“之”。终究,这样长的骈句不是主流。到九字即止,是大多数赋家在使用“长句”时遵守的一个底线。所以此处不以“特殊”为准。“长句”能够以细腻的笔调去描写一些景物与感想,所以是赋文家非常重视的一种句式,常用于关键部分的前奏与铺垫。但是一般不在开篇使用。
隔:含分句相对偶者
中唐后将“隔”句细分为“轻隔、重隔、疏隔、密隔、平隔、杂隔”六种。
例句:
轻隔:上4字,下6字(按现在的说法是前一分句4字,后一分句6字。因古时为“竖排”版式,故称为上下,以下皆同)。
1,“度木随形,俾不欺于曲直;运斤取法,必先正于圆方”——欧阳修《大匠诲人以规矩赋》
2,“有模有范,俾从教之克精;中矩中规,贵任材而必当”(当,此处为妥当之意,为仄声。归‘漾’韵)——欧阳修《大匠诲人以规矩赋》
3,“不贵其丰,乃或荐之以水。不可以黩,斯用致之于天”——韩愈《明水赋》
重隔:与轻隔颠倒,上6字,下4字。
1,“霏微墀庑之间,瑶台月晓;仿佛草茅之上,玉树花攒”——林滋《小雪赋》
2,或策蹇以长愁,临川自叹;或扬鞭而半醉,绕岸闲行。——王《曲江池赋》
疏隔:上三字,下不限多少字。
1,“耸其身,形蜿蜿而莫犯;举其首,势矫矫而靡亢”——白居易《汉高祖斩白蛇赋》
密隔:上句5字以上,下句6字以上。
1,“徵老聃之说,柔弱胜于刚强。验夫子之文,积善由乎驯致”——赵蕃《溜穿石赋》
2, “若用之交战,则摧敌而先鸣;若用之草圣,则擅场而独步”——白居易《鸡距笔赋》
平隔:上下字数不限,但要字数相同
1        “沉其质兮,五材或阙;耀其光兮,六府以修”——柳宗元《披沙拣金赋》
2    “进紫光而旁射,期游刃以犀;烘赤气而上冲,愿成形於斩马”——白行简《金跃求为镆铘赋》
杂隔:上四字,下五、七、八字不限;或下四字,上亦五、七、八字不限(既不符合“轻”隔、“重”隔、“疏”隔的归在此类谓“杂隔”)。
1,“空庭欲曙,通宵之瑞露盈盘;幽径无风,一片之春冰在地”——浩虚舟《盆池赋》
2,“腾辉於鸳鹭之行,若离若合;委照於熊罴之旅,或友或群”——王起《庭燎赋》
注:以上皆可简称为“隔句对”(亦有人称为“分句对”或“复句对”)。“隔句对”常是一篇骈文或骈律赋的重点。由于他有阅读至“分句”停顿的特点,故极易调动文章气氛。加上字数较多,容纳性大,无论是写景抒情皆可出文采。除以上六大类之外,另外还有两分句以上的隔句,如白居易的“其工者,究精微,穷旨趣,何惭《两京》于班固?其妙者,抽秘思,骋妍词,岂谢《三都》于左思?”这一类的隔句使用较少,属于“非常式”的范畴,这里不做探讨。但可以看的出来的是,明清发展比较成熟的中长对联的句式,与这样的隔句对有明显继承关系。
漫:既散句,不需要对偶的句子。例句:
1       “悠矣久矣,配吾君之永宁”——路肇《天河赋》
2    “直端门而未出,天锡予以灵瑞。是何祥而何吉?”——元稹《郊天日五色祥云赋》
注:漫句的使用,即可发感慨,亦可执笔点睛。而唐宋人用“漫”,尚用“古偶”之法,更见苍劲。如元稹的“帝用愀然曰:予何力?泽未周於四海,云胡为而五色。来尔群後,举尔众职。因五行以修五事,由五常以厚五德,正五刑以去五虐,繁五稼以除五贼。苟顺夫人理之父子君臣,安知夫云物之赤黄苍黑。进我辇路,就我陶匏。虽有光华之万状,不若丰穰於四郊。”这样的前秦“古偶”手法,杂之一些工整的骈句,读来确实气象不同。此段可谓骈句与散句结合之典范。所谓“高古”之气,此既是也。
发、送(含原始、提引、起寓):即用于开篇与转承时的一些文言语气词或介、助、连、代词加“观”“稽”之类的实词等。从一字到三四字不等。一字多用在发篇或句与句之间承连,二三四字的“提引”既用于段落与段落之间,亦可用于句与句之间,无定式。例句:
1,“是则谢氏林亭,尽在回眸之内;梁王池馆,无非跬步之中。”——“是则”即为句与句之间的提引类。“发送”不需要对偶,故判断句式应加以剔出后再论。
2,“安得不燎薰炉,命芳酒”——“安得不”亦为以上之类。
3,“或有惜佳节,纵良游”——“或有”为段落与段落之间的“提引”
4,“悲夫!艳逸无穷,欢娱有极。”——“悲夫”属于发、送大类中的“起寓”,即开始发感之意。
5,“吾尝文战将北,羁游极西”——“吾尝”为发、送大类中的“原始”,即开始之意。
“发送”这类的词汇非常丰富,如:“若夫”、“观夫”、“稽夫”、“伊昔”、 “且夫”、“然后”、“然则”、“岂徒”、“借如”、“则曰”、 “矧夫”(况且,且)、“于是”、“已而”、 “故是”、“是故”、“故得”、“是以”、“尔乃”、“乃知”、“是从”、“观夫”之类, “观其”、“稽其” “嗟乎”、“至矣哉”、“大矢哉”之类等等。
注:“发送”明显借鉴于前秦散章。虚词在对偶句中的使用至使阅读节奏与诗不同,加上“发送”的大量使用,亦是赋文与诗的重大区别。而后世的对联(长联类)惯用的所谓“衬领”,则承袭于赋与骈文的“发送”类。至于词曲类的“领句”类,亦与之有关系。“发送”用好,可使通篇赋灵气逼人,无论是段与段之间,或是句与句之间皆毫无滞碍。而诗,特别是近体诗,因缺乏这类的提示词,“转承启合”上全靠“意象”,故即便是老手,亦难保不起争议。而骈律赋与骈文,虽也立足于“对偶”上,但毕竟是讲究“物、理、情”的文章类,不以自我意象的营构为主要手段。故而条理清晰,构建分明是骈律赋与骈文必须具备的。而这,是不能离开“发送”类的。
见过一些作惯了近体诗而改作赋的人,常以作诗的视角去构建赋文。一些长年养成的习惯使其不擅于使用“发送”类,至多使用一些如“若夫”“至若”之类的段与段之间的“原始”,而忽视了句与句之间“提引”。这样出来的赋文便难有“灵活之气”,如同“为偶而偶”。要很好地在赋文中使用“发送”类,直溯先秦古章是最好的办法。
小结:句式是构成一篇骈律赋与骈文的基础。打好这个基础,至后则受益无穷。而赋的句式既有借鉴了“诗”与“骚”的地方,亦有借鉴了古散文的地方,白居易所谓的赋是“杂用其体”,亦确然如此。故谓赋是“集大成者”,在一定角度看,亦是正确的。
关于一些具体使用这些句式的探讨,将在后章的“作骈文、骈赋、律赋的一些基本要素”中讨论。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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